各教职工:
根据省市人事职改部门通知和我院开展职称评审经常性工作的需要,现将我院今年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和对象
此次申报评审、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限等条件。
二、 申报程序
个人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格,各部门于2010年10月11日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。
三、申报高校教师、管理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
(一)申报助教、初级提交以下材料:
毕业证原件
身份证复印件1份
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
评审费 (直接认定110元、初聘50元)
(二) 申报中级职称
1、新乡市人事局职称科(新区政府大楼10楼)领取职称评审表。
2、填写完毕交人事局人事代理科审核盖章后,连同评审材料交回职称科。
人力资源部